前言:
在国际贸易中,‘生态壁垒’已见使用,利弊得失,褒贬不一,各国的行动也有急有缓。现将‘生态壁垒’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动态作一些介绍。作者以为;推行‘生态壁垒’是必然趋势,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“逐步统一(标准),趋向大同”的方针,符合全球利益。
一、贸易壁垒
为防止入侵,筑建“壁垒”以备万一。壁垒是防御性的,不仅正当,而且‘防范意识’人人都应具有。
贸易中也有壁垒,八十年代初,我国从日本进口甲醛超标的中长纤维2亿米。日本的JIS标准是外衣不超过1000ppm,而我国当时还没有标准。甲醛超标的产品,在日本无疑已成了垃圾货,容许它进入我国市场,不仅使消费者受到损害,也冲击了我国的相关企业。标准就是壁垒,没有标准的,就要吃亏。
你国有标准,我国没有标准,卖给你‘条件苛刻’,卖给我‘通行无阻’,在国际贸易中,这种建立在‘自愿’基础上的‘贸易’并不少见。受损害的是国内的生产厂家和广大的消费者,受益的是卖家和商家。可见,一个国家,如果放弃对标准的管理,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。
国际贸易间的摩擦和纠纷,从来就没有仃憩过,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训尤为深刻;
十九世纪上叶,英国商人中的不法分子,将当时英殖民地印度生产的鸦片,夹在货物中运进中国,对吸食者造成严重后果。林则徐率领军民同仇敌忾,引爆了“虎门焚烟”。但没有想到,‘鸦片战争’竟以1842年的《南京条约》告终。由此,英国对我首开了不平等贸易的先河;强开通商口岸,执有内河航运权、侨民居住权、鸦片合法贸易权、领事治外法权、关税片面优惠权……嗣后,列强相继侵入,百年间我国在国际贸易方面几乎不曾有过主权,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。
二、关税壁垒
二战以后,在美国组织和建议下,英国、中国、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,进行关税谈判,于1947年形成了《关税及贸易总协定》(General Agreement on Trar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),确立了在国际贸易中‘不歧视(产品)、互利、互惠’的贸易原则。并且规定;缔约国祗允许使用‘调节进出口税’手段,以保护本国的弱势产业。通过各国间的协商,确定下来的‘税率’,对所有缔约国一视同仁。因此,关贸总协定主张的‘关税壁垒’,是在自愿、互利基础上,保护弱势,共同发展的原则。1994年乌拉圭会议将缔约组合GATT改为世界贸易组织(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),协定内容除了货物贸易之外加进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,但‘关税壁垒’的原则不变。我国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。
三、生态壁垒
20世纪八十年代起,有些国家试图避开‘关税壁垒’的约束,利用自身优势,寻求‘非关税壁垒’方法,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。其中最出名的,就是“生态壁垒”。它的口号是;‘为了地球、为了全人类的健康’。对此,没有一个国家会表示反对。由此,四十年的‘关税壁垒’终于逐渐被‘技术壁垒’所突破。
各国对药品和食品的管理,本来就很重视、很严格的。因为它关系着人类的健康。但是,纺织服装、包装材料、建材、皮革、塑料制品、废弃物……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的影响,尚缺乏管理,特别是监控指标缺少实验依据。在20世纪八十年代的一段时期里,技术比较先进的国家,从本国的条件出发,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监控指标要求。但是大家都明白,别人愿意按你标准做买卖,你就是个‘标准’。否则,就是个贸易‘障碍’。因此,十几年间欧洲国家主张的一些‘生态’标准,迟迟不能生效,一拖再拖,一改再改。
欧共体发现,由于欧盟各国间生态指标不一,影响了内部的商品流通。为此,欧共体在2002年修订Eco-Label,统一内部标准。标准中与纺织有关的内容有;原先,天然纤维织物不允许氯漂、婴儿纺织用品甲醛含量为‘不可检出’(not detect)、阻燃纺织品与聚氨酯没有列入绿色产品范围等等,修订后的标准,指标大多相应放宽。放宽,有利于‘生态壁垒’的实施。[新标准]仍比大多数国家的[国家标准]要严格许多,因此祗有少数产品可以进入欧共体市场,它对本区域产业实现了有效的保护。‘生态壁垒’首先得益的是技术比较先进的国家。
近年来,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,一方面纷纷引用国际标准作为本国的国家标准,一方面向国际标准化组织,推介自己(国家或地区)的生态标准。这样做,有利于本国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,并用以遏制竞争对手的其他优势。为了使‘生态壁垒’能名符其实地有利于‘为了地球、为了全人类的健康’,国际标准化组织在‘质量标准’和‘环境标准’的统一方面,进行了很有成效的工作。
拒绝有毒害产品进入本国市场,是每一个国家的权利,因此‘生态壁垒’应该是各国的共同要求。问题是如何确定监控指标。它不仅要根据客观需要,而且要根据发展水平。“统一标准,不断改进”才能使‘生态壁垒’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国际贸易的繁荣与发展。
四、ISO9000与ISO14000认证
质量指标与生态指标是否合格、能否保证,可以通过检测,但是‘抽查’和‘免检’制度都免不了疏漏,‘诚信’至今也还祗是一种值得提倡的‘精神’。
国际标准化组织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称ISO)于1988年提出了一套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——ISO9000;经过历年多次修改,2000年12月正式发布了ISO9000国际标准修订本版(约40万字)。它适用于电气以外的各个产业,它是一个[管理标准],是[质量控制办法标准]。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;用严格和加强检验的方法、不断改正缺陷的方法、并不能确保企业的产品质量,祗有控制生产全过程,对原料、设备、工艺处方、能源消耗、三废处理、成本分析、资金管理、技术培训、产品质量检验、生产组织体系、以及改进薄弱环节的目标计划全面得到控制之后,质量才能保证。并且,他还为确立质量保证体制的企业,颁发ISO9000认证证书,为企业‘体制先进,质量可信’树标。
一个企业,按ISO9000质量管理要求,制订出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向国家标准机构授权单位提出申请,经过文件审核、现场测试、讨论修改、确定目标管理要求,认证合格后,发给‘质量保证’认证书,这个企业的产品才算是通过了ISO9000认证。
持有ISO9000认证证书的企业,认证过程,是企业对比先进;减少能耗;降低成本;提高质量;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的过程,‘证书’是企业发展和获得长远利益的基础。‘可信’度的攀升,必将拥有更多的贸易伙伴。
ISO14000是环境管理和环境保证标准,也是一个[管理标准],它的重点是控制生产全过程并保证产品使用和产品废弃过程中,对人类健康和地球生态没有危害。印染厂生产使用的布匹、染化料、纺织助剂、包装材料等外购物品,也属本企业的保证体系范围。因此,必须对供应单位的产品提出生态指标要求。获得ISO14000认证的企业,建立了有效的控制体系。有能力使产品达到生态指标要求。
不管是ISO9000或ISO14000认证,都要付出努力和昂贵的代价。但是,一旦筑成了这个基础,就能成为;有持续发展、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。
五、准入与标牌
市场‘准入’规则中,产品质量的具体指标要求和生态指标要求,是通过‘挂牌’方式体现的。企业为了要把产品送入某个市场,必须首先取得这个市场的‘准入’,向具有这个市场认证资质的单位,申请授于环保标志,申请和颁发都是‘自愿’行为。送检产品,测试达标后将获得相应的[挂牌],它是“市场通行证”。它在某一市场内生效。
‘采用’或‘等效采用’ISO9000和ISO14000的国家间,有一个可以资质认同的工作面。进出口贸易伙伴间通过协议,使认证具有相等的效力。也就是说,挂有中国生态标牌的品牌,可以被另一协议国家接受,生产厂家不需要到‘准入’国去申请认证。国家标准尚未认同的,则必须到‘准入’国家或地区去申请挂牌。这笔费用是很昂贵的,一个品牌的测试、认证、挂牌费一般需要好几十万,而且有效期祗有一年。
六、技术标准(质量指标与生态指标)
产品的质量指标、生态指标有国际标准(所谓‘国际标准’,并不是有哪个国际组织确定的,它祗是指;采用一些比较先进的有影响的国家的或区域的现行标准)、国家标准、地区标准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。其中祗有[国家标准]是强制性的;保证国内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指标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商品,不管是外来的还是本地的,都要驱除出市场。这是当前每一个国家可以用“生态壁垒”来保护国内市场的权利。目前大多数国家把先进国家或区域的现行标准(即国际标准),消化为国家标准(把他国的标准引入本国的国家标准),以有利于国际间的认同。国际标准化组织赞赏这种做法,它有利于逐步统一,趋向大同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Oeko-Tex Standard 100与Eco-Label二个标准,前者是一个专用于纺织的‘纺织品有害物质检验标准’,它是由奥地利纺织研究院在1985年提出的,1992年欧洲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采用了这个标准,1998年起正式成为欧洲市场的‘准入’标准,祗对那些能够通过检验的品牌发给‘对人体无害‘的[自信纺织品]标牌,准予进入市场。Eco-Label是欧共体的生态标准,不仅是纺织,还适用于各种产业环保指标的生态监控。
七、OEM企业
[挂牌]是企业将自己的品牌推向市场的需要,是自愿行为。对于“代加工”(OEM)性质的企业来说,即使干的是品牌产品,也都是人家的。该不该挂牌,是客户自己的事,不需要OEM单位操心。
在签加工合同的时候,要注意条款,不要把与代加工职责无关的,产品的生态指标,随便加到自己头上,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。这在我国是有前车之鉴的。
八、SA8000认证标准不是‘贸易壁垒’
1997年,总部设在美国的‘社会责任国际’发起并联合欧美部分跨国公司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,制定了一份“社会责任(Social Accoutability)”认证标准,简称SA8000。它的要旨是;企业要切实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,实行文明管理。这个认证标准涉及道德与法制,而与产品质量、生态指标无关,与消费者的利益无关。
‘社会责任国际’是一个民间的自由组合团体,SA8000认证标准也和ISO国际标准化没有关系。但是跨国公司凭借这个标准。目前已经取得了对他的供货商或OEM单位,有行使制裁的权利。
事情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,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在类似监狱般的工作条件下雇用年轻女工的事实被媒体曝光,并遭到社会非议之后。该公司制订了世界上第一份“公司社会责任守则”。这件事,触发了耐克、沃尔玛、迪斯尼等一批大型跨国公司,也都相继制订了“社会责任守则”。这些由亿万富翁们发起、制订的‘守则’,如果是自律性的,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管理的话,它的模范行动,必将对提高社会道德水准,产生积极影响。
但是,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,跨国公司普遍采用二头在外的经营策略。凭借自身的资金、技术、品牌优势,组织全球性的生产销售活动。在整个产业链中,‘劳动密集’的生产车间,大多不是公司自己的下属企业;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有它的代理和委托代加工企业(OEM),跨国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关系,以及代理商与OEM企业之间的关系,都是商品交换性质的合同关系。所以,实施“公司社会责任守则”的对象,重头戏不在跨国公司本身,而在那些OEM企业。为了提升自身形象,跨国公司祗把加工定单发给通过SA8000认证合格的OEM企业。
SA8000认证标准,涉及童工、强迫劳动、健康与安全、歧视、惩戒性措施、工作时间、工资报酬、管理体系等内容。企业工会与认证单位的审核员有监督实施和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。
SA8000涉及的道德与法律的内容。与联合国以及各国的现行法规基本一致,工资报酬条款则要求企业根据当地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按时发放。企业申请认证、发证需要付费20-30万人民币/三年。有人说;这个要求并不高,我国90%的企业‘能够’做到,另外10%的企业也‘应该’做到。
跨国公司目前为实施SA8000所作的努力,仅仅是:‘有证’的下单;‘无证’的撤单。
我们可以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服装制作和销售情况来打个比方;做一条西裤,如果布料是2美元的话,服装加工费是1.5美元,成品价是10美元,另售价是15-20美元。在加工费核定不变的情况下,推行SA8000认证;跨国公司得到的是声誉和更多的利润,OEM企业面临的是,更加艰辛或失去定单。对因此而失业的职工,SA8000并没有救援条款。
OEM企业应该守法,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。但是,要使‘社会道德责任’融入到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,积极创导SA8000认证的跨国公司,更应对‘责任’作出更实际的贡献。以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体的‘社会责任国际’,不仅有能力维护全球在职职工的正当权益,更有能力,合理评估劳动报酬、产业利润分配法则,以保障OEM企业获得合理的工资来源和利润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OEM企业祗不过是一个“生产车间”,利润分配法则来源於跨国公司的意旨、来源于社会经济模式。
要作为道德认证标准,SA8000还欠完善,也不够文明,更缺乏‘贸易壁垒’的精神,因为它不具备国际间‘不歧视、互惠、互利’的贸易原则。
道德性国际组织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提倡做一些有益于减少不良现象的事,是值得肯定的。但是,在任何国家里,残存的残酷压榨职工的不良行为,都时有发生。大家知道;就在率先提出‘守则’的美国大型跨国公司中,就曾有过虐待工人不良行为的纪录。企业中的道德与法制问题和社会相互关连,首先要靠各个国家的一级政府的努力。跨国公司‘能够’做到也‘应该’做到的是;首先把付给境外OEM单位的加工费,核定到与付给境内企业的近似或等同水平,使在SA8000认证标准中,体现出‘保证工人合法权益’的道德行为。
结语:企业的市场竞争力,取决于企业的管理水平。最近海尔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在接受采访时说;“企业已经有了一套好的管理体系,我就是退下来,也影响不了海尔的发展”。过去我们强调‘人才’,但是知识渊博的人,不一定能搞好企业。祗有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,学习先进,不断创新,发挥团队作用的企业,才具有持续发展潜力。
SA8000,没有可能发展成为各国政府间的可以共同信守的‘贸易壁垒’准则。但是,我们却期待“社会责任国际”能在劳动剩余价值分配法则的研究方面,为‘社会道德’作出新的贡献。(6/11/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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